关于表彰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
发布时间:2018-02-27 阅读次数:次
湖北恒畅字〔2018〕8号
关于表彰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
公司各部门:
2017年,公司认真贯彻落实集团部署的各项工作,面对多变外部市场,公司上下积极采取措施,努力拓展市场,加强客户服务,为完成公司的目标而努力。为表彰先进,激励全体员工奋发工作,经各部门评议推荐,结合360°测评结果,公司决定:
一、授予物流部、加工配送部等二部门“优秀部门”荣誉称号;
二、授予柏晓霖、张芙蓉等二人“优秀管理者”荣誉称号;
三、授予胡嗣州、金楠、曹付山、郭毅、李文胜、蒋莉、邓伟、范烨、蔡于民、陈全双等十人“优秀员工”荣誉称号;
希望以上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,珍惜荣誉,不断进步;公司号召全体员工要学习先进,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主动性,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佳绩,为实现公司新的目标共同奋斗。
湖北恒畅工贸有限公司
二0一八年二月九日